常州市武进区戴溪小学2018年市、区优秀教育工作者
推荐评选工作方案
根据武教管(2018)4号“关于做好2018年市、区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规范推荐评选程序,切实做好本校推荐评选工作,特制定此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推荐、表彰名额分配
本校有武进区优秀教育工作者的推荐名额2个。
二、推荐评选对象及条件
1. 推荐评选对象以及评选条件详见“武教管(2018)4号”文件;
2.重点注意事项
(1)推荐评选对象必须是在武进区教育系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近年来取得突出成绩或重大贡献、近5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学校聘用教师;
(2)已获得过区级以上表彰奖励的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一般不再参加同级称号的推荐;
(3)区内异地学校轮岗交流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三、推荐原则
1.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原则。
四、推荐、评选程序及工作安排
1.部署动员(6月14日)
召开学校中层正职、年级组长会议,部署落实推荐评选工作。
2.民主推荐(6月15——19日)
学校采取两种方式开展民主推荐工作。一是个人自荐,即由个人对照条件,向所在年级组自主申报,年级组长按照条件初审把关,于6月19日前将推荐名单上报至黄赛燕主任处;二是学校行政班子推荐,由学校中层正职根据各自条线工作情况,于6月19日前向学校领导小组推荐区优秀教育工作者人选。
3.集体研究(6月20——21日)
由学校领导班子对年级组和行政班子推荐人选进行条件审核,并结合各推荐对象实际工作业绩,集体商量研究决定拟推荐奖励教师人选。
4.学校公示(6月22——26日)
通过学校公示栏,在本校范围内公示推荐奖励教师人选及其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5.填报材料(6月27——29日)
被推荐对象认真填写《武进区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学校行政办黄赛燕主任填写《2018年武进区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并根据武进区优秀教育工作者材料报送要求及时将相关材料报区教育局指定科室。
常州市武进区戴溪小学
2018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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