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的通知(四至六年级)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14日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少先队

关于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的通知(四至六年级)

四至六年级各中队:

    根据《关于开展2010“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现决定在四至

六年级开展一次法律知识竞赛,具体要求如下:

1.少先队下发竞赛试题题库,请各班主任辅导学生完成试题。

2.各班推选一位“小小普法员”,利用课余时间在班内

给全班学生宣传法律知识。

3.每班推选5名学生参加少先队组织的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笔试)。

4.比赛时间:127日中午1140分。

5.比赛地点:阶梯教室

6.奖项设置:

1)设个人奖60%(一、二等奖发奖状)

2)设团体奖(累计班级个人得分,第一、第二名发奖状)

请各班拿到题库后尽早做准备。

 

少先队

201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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