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专题网站>>翼溪少年宫>>管理制度>>文章内容
“翼溪”乡村学校少年宫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2-07-22   点击:   来源:   作者:

“翼溪”乡村学校少年宫安全管理制度

 

1.教师负责教学时间(包括课前、课后和课间)教学场所的全程安全管理。

2.教师应加强与学员监护人的密切联系,掌握家长的通讯联系方式。

3.教师必须在所有学员安全离开教学活动区后,关闭所有用电设备,并关好门窗后方能离开。

4.教师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学员外出活动,组织集体活动实行报批制度,并实行安全责任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5.门卫管理人员负责管理门前停车和师生进出,保证少年宫门前安全无事故。

7.所有教职员工,如发现安全隐患或事故,必须零时间报告,并进行恰当的处理,不得离开事发现场。

8.所有参加活动的学员必须由家长负责接送,并与少年宫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

 

 

附件:
    关闭窗口
    打印文档
    怀念旧版 | 站长信箱 | 发文统计 | 访问量统计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