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戴溪小学新一轮教师个人三年发展规划的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教师专业发展,促进全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为教师更好地制定和实施个人发展规划,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学校教育质量的关键是教师质量,教师发展依赖于学校培养、团队合作和个人的主动进取。因此,制定教师新一轮个人三年发展规划,是学校发展,也是教师发展的重要内容。科学、合理的规划制定,有助于教师深刻分析自身专业优势和存在问题,进一步明确专业发展目标和努力方向;也有助于学校进一步规划好教师培训的计划,提升师资力量和学校的竞争实力。
二、基本原则
1.客观性:要在自我剖析的过程中,客观地分析个人实际情况,全面考虑自己的知识积累、专业水平、个性特长、合作资源等情况,不要把目标定得过高、不切实际,更不能放松要求,没有目标。
2.合理性:要根据自己的现有岗位和工作职责,结合学校新一轮三年主动发展规划来制定个人发展规划,使每一位成员成为学校发展的根本力量,不得抄袭,不说空话。
3.可操作性:规划制定要具体可行,建议拟定三年中开发课程、主持或参加课题研究的方向、发表或撰写论文的数量、学历进修或职称评审方面的目标等。
三、实施对象
我校在职在岗的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的公办教师以及备案教师。
四、实施时间
2月22日前,教师自主制定三年发展规划表;3月2日前,教研组完成对本组教师个人发展规划表的审核;3月9日前,教科室完成全校教师发展规划审核;2017年9月至2020年6月,实施发展规划。
备注:请下载电子稿,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初稿后发送至xjs8866@{域名已经过期},定稿后将上传至校园网。
常州市武进区戴溪小学
2018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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