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戴溪小学教师个人三年发展规划的指导意见
为有效推动教师专业化发展进程,促进全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为教师更好地制定和实施个人发展规划,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以推进新课程改革为契机,坚持以教师能力建设为主题、以调整和优化教师结构为主线、以学科梯队建设为核心,把教师发展工作纳入学校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布局之中,引导教师主动发展,提升师资力量和学校的竞争实力。
二、教师个人发展规划基本原则
1.客观性:要在自我剖析的过程中,注意参考学生、同事的意见等,以帮助自己客观地分析个人实际情况,全面考虑自己的知识积累、专业水平、个性特长、合作资源等情况,具体制定规划,不要把目标定得过高、不切实际,更不能放松要求,没有目标。
2.合理性:制定个人发展规划要适应于学校和社会的发展,结合学校的规划来制定,不得抄袭,不说空话。
3.可操作性:规划制定要具体可行,建议拟定三年中主持或参加课题研究的方向、发表或撰写论文的数量、学历进修或职称评审方面的目标等。
三、本次规划实施对象
我校在职在岗的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的公办教师,含本学期在洛阳中心小学交流的老师。(本学期在戴小交流的洛小老师不在范围内)
四、实施时间
备注:请下载电子稿,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初稿后发送至xjs8866@{域名已经过期},定稿后将上传至校园网。
常州市武进区戴溪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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