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区各中小学校进行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督查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及有关学校:
根据苏教督【2010】7号《关于开展县域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督导的通知》及苏教督【2011】2号“《关于印发江苏省县域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督导细则》和《江苏省中小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督导细则》修订稿的通知”,结合常州市教育局有关通知精神,常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将于九月底对我区县域教育技术装备工作进行督导,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将于10月份对我区去年接受的省级督导进行回头看,同时于11月进行全省第二批县域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督导。据此,督导室和电教中心决定于
一、督查时间:
二、督查方式:学校要提供本校教育技术装备工作自查材料和自评分表一式五份;督查小组将对学校图书馆、实验室、信息中心等场地进行现场察看;查看相关台账;对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工作进行提问。
三、分组安排:见附件
四、学校要根据《江苏省中小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督导细则》修订稿(见附件)建好验收网页,(该网页必须于9月28日前建好),电教中心于9月29日在教育网上对学校该网页进行测评。
五、这次全面督查后,将在教育网公布所有学校的分数。
武进区教育局督导室
武进区教育局电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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