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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溪小学关于“课堂教学考核”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5-03-06   点击:   来源:   录入者:未知

戴溪小学关于“课堂教学考核”的实施意见

一、实施目的

课堂教学是提高教学质量的主阵地。我校本着“管理精细化”的工作思路,进一步推进教学管理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课堂教学考核”是教学管理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课堂教学考核”不仅有利于管理者了解教师课堂教学动态,指导课堂教学改革,而且有利于增强教师“向课堂要质量”的意识,提高课堂教学效益,从而促使教师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教学素质,促进专业发展,同时也是教师实行量化考核的一个依据。

二、具体措施

1.实施方法:

各学科负责人按分管学科和教师差异发展需要制定课堂教学考核计划表,并按制定计划实施。

1)骨干教师的展示课。

武进区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及以上称号获得者,每学期进行课堂教学展示1次。

2)新教师(工作五年内)的课堂教学考核。

新教师除了认真履行师徒结对任务外,在每学期末进行的新教师汇报课时开展“课堂教学考核”。如果汇报课延期举行,则考核课另行安排。

3)其他教师的课堂教学考核。

其他教师的课堂教学考核,在学期中进行。各学科负责人提前一周通知到若干备课组,备课组内进行集体研讨,共同议定教学内容,精心设计教学流程,考核日当天早晨公布考核对象,考核组成员和相应备课组老师一起参加课堂教学考核

4)随堂课。

校长室、教导处、教科室同志不定期、不打招呼地进教室随堂听课或巡视听课,调研教师教学常态和学生学习常态,并及时做好反馈工作。

2.实施原则:

1)考核组成员不少于3人,学科负责人必须参加。

2)考核者要着重关注以下两个方面内容:

①教师: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和教师素质。

②学生:准备状态、注意状态、参与状态、思维状态和情绪状态。

3)等第评定: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721,优秀人次不得突破70%

4)其他:

校级领导和老年教师(退休前五年)不参加课堂教学考核。

武进区戴溪小学

  20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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