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采集学生数码照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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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者:陆敏雅
关于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采集学生数码照片的通知
各班主任:
接教育部通知,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国网)须采集在籍学生照片,请各地各学校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照片规格要求:
1.数码照片,淡蓝色背景;照片规格:
2.负责人:张乾老师。
3.完成时间:10月21日。
二、照片存储要求
1.照片文件以学生本人身份证号来命名,无身份证号学生的照片由系统自动命名。(为免错误,从表格中以复制、粘贴的方式输入身份证号)
2.负责人:各班主任老师。
3.完成时间:10月30日前,以年级组为单位打包发送到陆敏雅的QQ上。
三、照片上传要求
1.有身份证号学生的照片可以学校为单位,统一压缩后集中上传,每个压缩包不超过10兆,具体操作办法见学籍管理系统中的操作说明(所有jpg格式的照片选中,右击压缩成zip包,然后浏览导入此包,zip文件包以1、2、3等数字命名);无身份证号学生的照片须登陆学籍管理系统后,单个操作上传。
2.负责人:张乾老师。
3.完成时间:11月15日前。
四、其他说明
1.今后,所有学段新生的照片采集和上传工作,在每年10月31日前完成;
2.小学学段由于时间跨度较长,学生变化较大,应在五年级或六年级时重新采集一次学生数码照片信息,此照片将作为学生小学毕业信息中的照片。
戴溪小学教导处
2014年10月2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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