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常州市武进区戴溪小学网站!现在是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新闻动态>>工作通知>>校长室>>文章内容
关于做好2016年上半年戴溪小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26   点击:   来源:   录入者:校长室

关于做好2016年上半年戴溪小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我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发挥年度考核的激励、督促和教育作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相关规定,《常州市武进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武人发[2008]71号)《关于做好2016年上半年度全区中小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武 [2016]16号)等通知精神,现将2016上半年我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核的范围和对象

    我校全体在编、在册教职工今年暑假工作调动(包括区内、调出区外)的教职工均由原工作单位负责考核。

二、考核小组

 长:戚伯萍

副组长:彭新立 吴宏伟

 员:学校中层及部分年级组长、教研组长、教师。

三、考核内容、等次和程序

1.考核内容:

    年度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师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实绩。考核须结合岗位聘任后的岗位职责、工作绩效、个人能力和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等内容进行。

2.考核等次: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四个等次。根据区教育局考核办法推荐考核区优秀等次候选人6名,嘉奖候选人8名(考核优秀等次候选人6名、考核合格2名),推荐洛阳镇优秀教师候选人5-6名。

3.考核过程:

 

时  间

测评程序

负责人

测评人员

930日前

个人工作汇总,填写登记表。

吴宏伟

 

1010

民主测评本校教师(分组测评)

戚伯萍

班子成员、各组教师

10月11日

民主测评副职校级领导、中层

戚伯萍

班子成员、教师代表

1014

民主测评本校教师(大会交流)

彭新立

全体教师

10月14

校内公示

彭新立

 

1017

考核小组评鉴,确定考核等次

戚伯萍

分工情况见下表

1018

填写各类上报表格并审批

孙 瑛

 

 

考核小组评鉴分工情况表:

评鉴对象

填写栏目与评鉴者

处室意见

小组意见

单位意见

  年级组长

孙 瑛

陆敏雅

戚伯萍

彭新立

吴宏伟

一年级教师

  

杨敏洁

二年级教师

费春霞

李彩芳

三年级教师

  

  

四年级教师

陆飞月

许建生

五年级教师

俞小吉

  

六年级教师

  

徐  玲

术课组教师

  

黄赛燕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1.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被考核人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职务、晋升工资的依据。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次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被确定为不合格和基本合格的人员,次年不得晋升薪级工资;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则本年度视作不合格等次处理。考核不合格和基本合格人员按规定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和奖励性绩效工资。

2.连续两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3.“嘉奖”和“三等功”荣誉证书,作为职称评聘、评先评优、专业称号评选等方面优先考虑条件。

五、考核材料上缴和审批

1.须上缴和审批的材料:

1)《常州市武进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年度考核登记表》和《常州市武进区中小学幼儿园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每人一份)

2)《2016年上半年度常州市武进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结果审核备案表》(一式三份)

《考核结果审核备案表》中“未参加考核人数”主要是指上半年病事假时间累计超过三个月以上的人员、至2016年6月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以及其它文件规定的不参加考核的人员。

3)《常州市武进区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名册》(一式三份)

4)《常州市武进区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合格等次以下名册》(一式三份)

5)《年度嘉奖人员审批名册》(一式三份,附U盘)

6)《年度记功人员审批名册》(一式三份,附U盘)

7)《行政奖励审批表》(一式一份)(嘉奖和记功人员均填此表)

2.审批时间地点:2016年1020日(周),教育局1106会议室。

六、注意事项:

1.根据区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到异地学校顶岗交流和结对交流教师由交流接收学校单独考核,确定考核等次,并上报审批。本单位全部报批的考核材料中应包括接收的顶岗交流和结对交流教师(不包括本校已派出的顶岗交流和结对交流教师),请在本单位有关考核表册的“备注”栏内注明“顶岗交流”或“结对交流”字样

2.按区人社局考核文件规定,除民办学校和幼儿园非公办聘用人员外,对于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办教职工,同时给予行政嘉奖奖励。考核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给予“记功”奖励(“记功”人员当年度不再给予嘉奖,行政奖励不得重复;“记功”次年如又被确定为优秀等次不能连续“记功”,必须重新连续三年考核优秀方可“记功”;“记功”名额不单独核拨,“记功”和“嘉奖”人数之和不得突破局下达的本单位“嘉奖”指标数)。各单位如有“记功”的对象,请在审批《年度“记功”人员审批名册》时,另外附上本单位2014年、2015年《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名册》(复印件)。

3.来校交流教师在交流前把登记表、汇总表及获奖证书等放在会议室。

4.登记表上总结末行教师写上自评:合格或优秀。

5.在备注栏内写上:“同意考核意见”并签名,日期写20161016日。到异地学校顶岗和结对交流教师“工作单位”填写接收学校名称,另请在页尾签名处旁注明派出学校单位名称,以方便材料归档。

 

                        常州市武进区戴溪小学

                       2016926

 

附件:
    关闭窗口
    打印文档
    怀念旧版 | 站长信箱 | 发文统计 | 访问量统计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