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新《章程》,促进学校持续发展
发布时间:2011-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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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新《章程》,促进学校持续发展
近日,戴小隆重举行三届七次教职工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常州市武进区戴溪小学章程》。
《章程》分《总则》《学校的权利和义务》《组织机构和职责》《教师及其他职工的权利和义务》《学生的权利和义务》《学校的课程设置和教学》《学校的管理》《学校与家庭》《学校与社区(村)》《学校投资与校产》《学校办学与监督》和《附则》,共十二章五十三条。对学校的办学宗旨和目标,学生的权利和义务,教职员工的义务和权利,学校行政管理模式,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后勤管理,学校的民主管理与监督等作了明确的规定和说明。
本次新《章程》的修订,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行政会议认真讨论和制定,正式提交学校三届七次教职工大会审议。近日,大会正式举行。黄勇校长就修订章程的意义和过程向全体教师作了说明,戴鸿副校长带领大家认真学习《章程》全部内容,全体教职工分组进行了严肃而热烈的讨论,提出了恰当的建议和意见,《章程》制订小组将根据这些建议对本章程进行修改,最后由工会彭新立主席组织了集中表决,全体教职工表示同意并通过了本章程。
戴溪小学坚持依法、以德治校,不断规范办学行为,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不断完善学校民主管理制度,切实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学校章程的建立,进一步促进了学校的内涵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戴小通讯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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