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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区戴溪小学2025-2026学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6-06-15   点击:   来源:原创   录入者:黄琴芬

武进区戴溪小学2025-2026学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发挥年度考核的激励、督促和教育作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常州市武进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武人发[2008]71号)、《关于开展公办中小学备案聘用教师管理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武政办发[2017]74号)、《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幼儿园教师管理改革 实施员额管理的指导意见﹥的意见》(武办发[2019]115号)以及《省委组织部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的通知》(苏人社发[2023]65号)及《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度武进区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等通知精神,现将2025-2026学年我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核时间段

2025—2026学年度(2025年8月1日—2026年7月31日)

二、考核范围和对象

我校全体在编、在册的公办教职工,备案聘用人员参照在编教职工考核。今年暑假工作调动(包括区内、调出区外)的教职工均由原工作单位负责考核。

有关具体问题:

1.正职校级领导(含正职校长、正职书记、主持工作的副职校长)由教育局负责考核,考核结果由组织人事科公布(不占本校分配优秀名额)。中小学副职校级领导由学校负责考核。

2. 2025年经教育行政部门招考录用的教职工,首次就业,在试用期内参加学年度考核,写评语,写“不定等次”;非首次就业,进行学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

3.2025-2026学年在其他学校顶岗交流教师由交流接收学校考核,确定考核等次(交流教师优秀名额包括在接收学校核定的优秀名额总数内)。民办学校顶岗交流的教师,回原单位参加考核。

4.病假、事假、非单位派出外出学习培训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教职工,参加学年度考核,写“不定等次”。已办理长病休手续人员不用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学校提供长病休证明,不定等次。

因工伤按规定休假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教职工,参加学年度考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等次。女教职工按规定休产假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参加学年度考核,确定等次。

5.学校教职工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学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写考核等次(考核表等次先空着)。结案后未受处分或者给予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

6.受处分人员的学年度考核,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人社部〔202358号)受到处分的:受到警告处分的,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参加学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档次;受记过处分的当年,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当年及第二年,参加学年度考核,写评语,写不定等次

其他受党纪政务处分或者组织处理、诫勉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学年度考核,按有关规定办理

同时受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按照对其学年度考核结果影响较重的处理、处分确定学年度考核结果。

7.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学年度考核人员,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等次为不合格。其所在学校需提供相应依据材料。

三、考核小组

组 长:朱  伟

副组长:端敏明  陈幼峰 黄琴芬

组  员:学校中层、年级组长

四、考核内容、等次和程序

1.考核内容:

  学年度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师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实绩。考核须结合岗位聘任后的岗位职责、工作绩效、个人能力和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等内容进行。

2.考核等次: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四个等次。根据区教育局考核办法推荐,在编在岗考核区优秀等次候选人7名,备案聘用人员考核区优秀候选人1名,推荐洛阳镇优秀教师候选人4—5名。

3.考核标准

(1)管理人员学年度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出色地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成绩突出。

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熟悉管理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合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政治、管理业务素质一般,未完全履行岗位职责,基本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存在一定失误。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误。 

(2)专业技术人员学年度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

优秀: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专业技术能力强或提高快,工作有创新,出色地履行岗位职责,在科研、教学、业务技术工作中成绩突出。

合格: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工作负责,业务熟练,专业技术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 

基本合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政治、业务素质一般,基本完成工作任务,未完全履行岗位职责,在工作中存在一定失误。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误或造成责任事故。

4. 考核过程:

 时  间

测评程序

负责人

备  注

6月18日前

个人工作汇总,填写登记表。

黄琴芬


6月24日

分组测评

黄琴芬

另见分组测评表

6月28日

教师大会测评

端敏明

下午1:30

6月29日

校内公示

黄赛燕


7月6日

考核小组评鉴,确定考核等次

朱  伟

另见评鉴分工安排

7月22日

填写各类上报表格并审批

黄琴芬


 

考核小组评鉴分工安排:

评鉴对象

填写栏目与评鉴者

处室意见

小组意见

单位意见

年级、术科组组长

庄  樟

陆敏雅

朱  伟

端敏明

陈幼峰

一、二年级教师

黄  敏

黄彩凤

三年级教师

夏婧轩

黄赛燕

四年级教师

史丽英

徐  玲

五年级教师

马云燕

邵  琴

六年级教师

费春霞

黄琴芬

术科组教师

时  珍

许  洁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学年度考核结果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专项绩效奖励发放考核范围,并作为被考核人职称评审、岗位聘任、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职务、晋升工资的依据。   

学年度考核结果中被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次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被确定为不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定等次(新教师不定等次除外)的人员,次年不得晋升薪级工资;连续两学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则本学年度视作不合格等次处理。考核不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定等次(新教师不定等次除外)人员按规定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专项绩效奖励等。

考核优秀等次作为岗位晋升、职称评聘、评先评优、专业发展称号评选等方面的考虑条件。

五、考核材料上缴和审批

1.须上缴和审批的材料:见教育局教师考核通知附件

2.审批时间地点:2026年7月22日(周三),武进区政府3号楼六楼616会议室。

六、注意事项:

1.根据区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到其他学校顶岗交流和结对交流教师由交流接收学校考核,确定考核等次,并上报审批。本单位全部报批的考核材料中应包括接收的顶岗交流和结对交流教师(不包括本校已派出的顶岗交流和结对交流教师),请在本单位有关考核表册的“备注”栏内注明“顶岗交流”或“结对交流”字样。

2.登记表上总结末行教师写上“自评:合格或优秀”。

3.在备注栏内写上:“同意考核意见”并签名,日期写2026年7月15日。到其他学校顶岗和结对交流教师“工作单位”填写接收学校名称,另请在页尾签名处旁注明派出学校单位名称,以方便材料归档。

7.未尽事项见教育局考核通知。

                       

                                            常州市武进区戴溪小学

                       202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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