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戴溪小学教育教学奖励基金实施办法(讨论稿)
为进一步激励全体教师积极进取、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助力学校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奖励对象
二、奖励内容
聚焦教师工作作风、师德师风,重点关注教师爱岗敬业、廉洁从教、关爱学生、学科育人等方面的突出表现。
聚焦教师专业成长、学生学科素养,重点关注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学生学业质量、教研科研水平等核心指标。
表彰在学校特色项目建设、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危机事件处理等专项工作中做出卓越贡献的个人或团队,强调对学校发展的突破性价值。
三、奖励标准
依据《“润心勤教”先锋奖评选方案》(见附件一)评定,以师德考核与常规督查为核心指标,设置 “优秀”“良好”“合格” 三档奖励。
根据《“启智精教”卓越奖评选方案》(见附件二)评定,涵盖课堂教学、学科成绩、教研成果等维度,按综合评分设置等级奖励。
按照《“博闻弘教”贡献奖评选方案》(见附件三)评定,奖励金额根据贡献的实际价值与影响力,由奖励基金领导小组集体商议确定,金额为奖教基金总量扣除前两项奖励后的剩余部分。
四、操作流程
1.申报:
· “润心勤教”先锋奖、“启智精教”卓越奖:个人自主申报,分别由德育办、教导处依据学年表现评定。
· “博闻弘教”贡献奖:个人自主申报与分管领导推荐相结合,需提交详细贡献说明及成果证明。
2.审核:
奖励基金领导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审核结果公示 5个工作日,接受全体教师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异议,领导小组需及时核实并处理。
3.审批:
由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审批,审批通过后的申请表统一存档保管,以备后续查阅与审计。
4.奖励表彰:
每学年末在全校教师会议上公开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强化激励导向。
五、有关说明
申报时间及材料要求:
奖励基金每年 6 月中旬开始申报,学校 6 月底完成审核、审批。教师按要求填写好申报表,便于各部门全面、准确审核。
奖励经费:
奖励经费每年 4 万元,根据各奖项实际获奖人数和奖励标准合理分配。若经费不足以按照标准足额发放,由奖励基金领导小组调整各奖项奖励金额,确保经费合理使用。
其他奖项规定:
其余未明确规定的奖项,参照同类工作难度与奖励标准执行,具体由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保障公平性。
六、附则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奖教基金工作领导小组。
一、参评对象
本学年度在武进区戴溪小学工作的全体教师
二、考核时间
每学年第二学期末(6 月份)
三、考核评奖办法
以 “评分标准” 各项累计总分作为一年的“润心勤教”先锋奖的考核总成绩,按分值从高到低排序:
良好(11-30名):300 元 / 人
合格(其 余):200 元 / 人
四、考核形式
采用“个人申报+学校审核”的方式,教师如实填写《“润心勤教”先锋奖申报表》,学校对照标准逐项核实。
五、评分标准
(一)师德考核(基础分,分数为师德考核得分)
参照学校年度师德考核得分,出现师德失范行为按“不得参评情形”处理。
(二)常规督查(加减分制)
1.周巡查工作
以学年度每周的巡查反馈为依据,巡查反馈中表扬的具体班级与教师,出现一次加1分,加分对象为组织教育教学活动的负责老师。在巡查反馈中出现的问题,出现1次扣1分,扣分对象为组织教育教学活动的负责老师。
2.教育教学常规调研
以每月教导处组织的教育教学常规调研结果为依据。
备课符合学校明确的备课要求则达标。一处不达标扣1分,未按进度完成或者态度不端正的扣3分。
作业按照教学进度布置,格式规范,全收全批,作业量合适,有分层作业设计,则作业达标。一处不达标扣1分,多处不达标或者态度不端正,则扣3分,出现严重问题的,则扣5分。
能够积极参与听课活动,认真完成听课记录,保质保量完成听课任务,则听课达标。没有按进度完成听课任务,或听课记录不符合要求,有一处扣1分。听课严重不合格的扣3分。
1. 对教育教学常规调研中达标的备课、作业、听课,由教导处逐项评定等第,考核优秀的加5分,良好的加3分,合格的加1分。
2. 对于符合年龄要求免考核的教师,基本分为3分,如相关工作符合达标要求则加5分。
3. 课堂教学考核评分放入教学质量,此处不重复计算。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评“润心勤教”先锋奖
1.本学年内受到学校及以上处分的;
2.本学年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教师履职不到位的;
3.本学年内发生体罚、变相体罚、有偿家教等情况并经查实;
4.本学年内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不能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任务;
5. 参与邪教活动、传播不良言论,严重损害教师形象。
6.因不当行为引发恶劣社会影响。
7.本学年内病事假天数累计超过10天的;
一、参评对象
本学年度在武进区戴溪小学工作的全体教师
二、考核时间
每学年第二学期末(6 月份)
三、考核评奖办法
以 “评分标准” 各项累计总分作为一年的教育管理考核总成绩,按分值从高到低排序。
优秀(前10名):600 元 / 人
良好(11-30名):300 元 / 人
合格(其 余):200 元 / 人
四、考核形式
采用“个人申报+学校审核”的方式,教师如实填写《“启智精教”卓越奖申报表》,学校对照标准逐项核实。
五、评分标准
(一)教学质量
1.“周二有约”课堂教学
根据“周二有约”课堂教学的等第进行评分。90分以上为优,得5分,80~89分为良,得3分,80分以下为合格,得1分。一学年中,多次被约,根据平均得分进行评价。
符合年龄要求免于周二约课的老师基本分为3分,如主动约课,则得5分。
根据“教育教学常规调研”课堂教学的等第进行评分。课堂教学等第为“优”的得3分,“良”得1分,合格不得分。
(说明: 对于符合年龄要求免考核教师的课堂教学考核,基本分为1分,如教师主动上课,则课堂教学得分为3分。)
3.学科成绩
期末考试:单科班级平均分高于年级平均分,第一名得5分,第二名得3分,第3名得1分;班级平均分与年级平均分差距跟上学年相比,分差每缩小1分得1分。两者取高,不兼得。
区市级抽测:参加区级抽测,成绩高于全区平均分,所在年级相应学科教师得 10 分。若成绩位于区级抽测前三分之一,所在年级相应学科教师直接获得教学质量奖一等奖,无需计算小分。(市、省级、国家抽测按照1.2,1.5,2.0的权重计算)
单项抽测:参加区级口算、写字、朗读等单项比赛,班级获一等奖,任课老师(指导老师)得5分;获二等奖,任课老师(指导老师)得3分;获三等奖,任课老师(指导老师)得2分。
4.课堂教学比赛
教师个人参加教学类评比获奖:江苏省一等奖加 20分,省二等奖(常州市一等奖)加 15分,省三等奖(常州市二等奖、区一等奖)加 10分,常州市三等奖(区二等奖)加 5分。区级以上教育示范课、大会交流按同级二等奖加分,教学类基本功大赛按此标准的 2 倍加分。
(二)教研质量
1.论文和案例评比
撰写论文(案例)在省市区级获奖或在杂志报刊上发表。省级一等奖加10 分;省二等奖(市一等奖)5分;省三等奖(市二等奖、区一等奖)加3分;常州市三等奖(区二等奖)加2分。发表论文(案例)取同级别二等奖加分。
说明:1.前瞻性项目等其他评比等同为同级的二等奖进行加分。
2.如相关评比设置特等奖,则把奖项降一级计算。如特等奖得分按一等奖计分。
2.课题
承担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级课题、项目研究,省级课题组主持人20 分,市级主持人 10 分,区级主持人 5 分,校级主持人 2 分。(核心成员减半得分)。
3.优秀团队
学年度被评为优秀教研组、学科组,市级优秀教研组组长(学科组) 10 分,区级 5 分,校级 2 分(组内成员减半得分)。
一、参评对象
本学年度在武进区戴溪小学工作的全体教师(含团队)
二、考核时间
每学年第二学期末(6 月份)
三、考核评奖办法
学校项目建设:在学校工程建设、文化构建、特色课程开发、社团活动、前瞻性项目建设、高品质项目推动、课题研究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产生广泛影响,相关负责人或团队可获此奖。
教育改革创新:积极推动教育教学方法改革,提出创新性教学模式并在实践中取得显著成效,学生学习积极性、学业质量明显提升,改革推动者或团队可获此奖。
危机事件处理:在学校面临突发危机事件,如自然灾害应对、校园安全事件处理时,挺身而出、妥善处理,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师生安全,相关人员可获此奖。
四、考核形式
采取“个人/团队申报+学校审核”的评选方式,提交《“博闻弘教”贡献奖申报表》,详细说明贡献内容、成果数据及社会影响。学校通过实地考察、师生访谈等方式评估,最终由领导小组集体审议确定奖励对象与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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