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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区戴溪小学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级评分表(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发布时间:2023-11-27   点击:   来源:原创   录入者:黄琴芬

武进区戴溪小学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级评分表

202311日至20251231日)

 

(下表中涉及的年限均为年-年)

 

评分项目

荣誉、业绩

分值

说明

自评分

审核

1)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


1/

教师的教龄按政策规定核定,非主系列专技人员为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



2)担任现专业技术职务工作年限


1/




3202011日至20221231日从事管理工作年限

 


备课组长0.5/年;档案图书0.5/年;年级组长1/年;教研组长1/年;出纳2.5/年;班主任2.5/年;副班主任0.5/年。

原则上要求满工作量,兼职人员每年最高分计,不累计,总分不超过12分。

 




校级领导:正职4/年,副职3.5/年;中层干部:正职3/年,副职2.5/年。



(4)荣誉

 

 

专业性荣誉

江苏省特级教师

12

1. 专业性荣誉和奖励性荣誉各取最高分,不累计。

2.专业性荣誉教师要发挥应有作用,每学年度必须参照市、区要求进行考核。学校不组织考核,不得分。考核合格加分,基本合格减半加分,不合格和不参加考核不加分。

3.奖励性荣誉须为202311日至20251231日之间获得,仅限党委、政府、组织、人事和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综合性荣誉(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十佳”教师、嘉奖、记功、三八红旗手、优秀共产党员等)。其他各类综合性奖项酌情加分,最高为同类奖项减半分值。



常州市特级教师后备人才

8



常州市学科带头人

6



常州市骨干教师、

辖市区学科带头人

常州市名班主任(特级、高级、骨干)

4



辖市区骨干教师

武进区名班主任

常州市教学能手、

常州市教坛新秀、

3



奖励性荣誉

省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

8



市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

6



县区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

3



5)业绩考核

202311日至20251231

学校

师德师风

6

按《武进区戴溪小学师德师风考核实施方案》(附1)实施年度考核,优秀2分/年,合格1分/年,不合格0分/年。 (见附1)



工作量

6

按武教管(2023)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明确中小学教职工工作量指导标准的通知》实施工作量考评,工作量饱满,服从学校安排的老师得1/学期。(见附2



教育

5

1.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符合上述要求得0.5分/学期;2.本周期内无事故发生得1分,否则不得分;3.单项荣誉镇级加0.2分/次,区级加0.3分/次,市级加0.5分/次,省级及以上加1分/次。此项总分不超过1分。



教学

10

1.教学常规调研:优秀0.5分/次,良好0.4分/次,合格0.3分/次,不合格0分/次。

2.课堂教学考核:优秀0.5分/次,良好0.4分/次,合格0.3分/次,不合格0分/次。

3.教师积极参加基本功、教学比武等竞赛,参加每次得0.5分,如区级获一等奖再得1分/次,二等奖再得0.5分/次;市级一等奖再得2分/次,市级二等奖再得1.5分/次;同次比赛以最高分计,不累加。此项总分不超过4分。



科研

5

1.教师积极参加论文评选,如获奖或者发表得0.5分/篇,市级再得0.3分/篇,省级再得0.4分/篇,省级以上再得0.5分/篇,同篇论文以最高分计,不累计,此项总分不超过2分。

2.主持或参与课题研究工作,认真履行研究职责,经主管部门认定结题。区级及以上课题:主持研究工作得2分,课题中心组成员得1.5分,子课题组成员得1分。校级小课题或微课程研究:主持研究工作得1分,参与研究工作得0.5分。课题通过中期评估但尚未结题,分数减半计算。课题工作分数可累加,未完成研究任务的,酌情减分,总分不超过3分。



 

 

 

1《武进区戴溪小学师德师风考核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我校师德师风建设活动,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全面提高我校教师职业道德水平,打造一支让家长放心、社会满意的高素质教师队伍,逐步增强师德师风考核的操作性、有效性,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武教工〔2014〕3号《武进区中小学师德考核办法》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目的意义、基本要求

指导思想: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为重点,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目标,建立健全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制度,完善教师职业行为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激励广大教师力行师德规范,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师德建设水平,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

目的意义:进一步深化我校教师队伍的师德建设,提高教师师德水准,规范教师言行,增强集体荣誉意识,为各项工作的全面提升作贡献。

基本要求:实施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工作中要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依靠教师、服务教师,鼓励教师自省、自重、自律、自强。同时广泛听取教师、学生及家长的意见,严格考核程序,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并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将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与岗位聘任、评先评优、绩效考核挂钩,奖优罚劣,引导广大教师践行师德规范,不断提高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二、考核对象    

在职的全体教师

三、考核内容

第一章  爱国守法

第一条: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第二条: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在思想上、言行上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保持一致;

第三条: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争做知法守法楷模;

第四条: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第二章  爱岗敬业

第五条:忠于人民教育事业,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热爱教育,热爱学校,热爱学生;

第六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勤奋工作,敬业乐业,不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不在工作时间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第七条:认真执行教学计划,自觉遵守教学规范,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第八条: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积极承担班主任等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第三章  关爱学生

第九条: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建立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

第十条:关心学生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学生正当权益,危急时刻挺身而出保护学生安全;

第十一条: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放弃每一个学生,主动帮助和辅导学习有困难、品行有缺陷的学生;

第十二条:争取人人参与家访,对于服务区学生,生生都要访到,个别学生有针对性家访。主动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反馈学生在校情况,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促进家校互动育人。

第四章  教书育人

第十三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因材施教,激发和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

第十四条: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将德育渗透于教育教学工作中,培养学生良好品行,塑造学生健全人格;

第十五条: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精心组织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活动,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第十六条:综合评价学生素质,客观评定学生操行,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不公开排列学生的成绩名次。

第五章  为人师表

第十七条: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淡泊名利,诚实守信,谦虚谨慎,自尊自爱,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第十八条:文明执教,举止端庄,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不在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

第十九条:作风正派,严于律己,廉洁从教,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以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学生和家长财物;

第二十条:关心集体,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平等对待学生家长,维护学校和集体荣誉。

第六章  终身学习

第二十一条: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坚持求真务实和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和学术精神,恪守学术道德,发扬优良学风;

第二十二条:热爱学习、善于学习,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不断提高自身思想素质和学识魅力;

第二十三条:潜心钻研业务,全面掌握专业知识,扎实教育教学基本功,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第二十四条:勇于探索创新,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努力实践教育教学改革,提高适应素质教育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考核办法  

(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成立考核小组,负责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以及教师代表组成。

组 长:朱  伟

副组长:端敏明  吴宏伟

成 员:陆敏雅  黄琴芬  徐  剑  黄赛燕  徐  玲  许丽梅

        史丽英  黄  炜  黄  敏  叶  珂  夏婧轩  陆飞月  时  珍

(二)考核测评的程序与方法

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学生(家长)、各工会小组、各监管部门对每位教师开展师德师风考核测评。考核测评分“月评”、“年评”、“综评”。

月评:每月一次,由各工会小组依照实际情况进行考评,由各工会小组长执行,于每月底对照考核评分表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平均分作为每位教师的月评分。

年评:每学年一次,分学生(家长)评议、教师自评、监管部门评议三部分组成。分别按30%、30%、40%的比例计算出“年评分”。其中,学生(家长)评议以班级为单位,在学年结束前一个月内,对本班级任教教师进行满意度测评,以满意度(百分数)的分子为测评分进入年评。

综评:由考核领导小组根据“月评分”和“年评分”,分别按30%和70%的权重计算出“综评分”。“综评分”将作为确定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

(三)考核等次

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比例参照区教育局相关规定执行,原则上不超过30%。

2.每学年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根据“综评分”,结合教师平时的师德师风表现及师德成果加分,对每个教师作出客观评价,并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四)确定等次

考核拟定等次在学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等次,并在校内以适当方式公布。教师对师德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学校考核小组申请复核或提出申诉。

五、一票否决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或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纪律处分,或其他严重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师德师风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

1.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2.对教学工作不认真负责,上课该讲授的内容不讲授,留到课后进行有偿家教谋取私利的;

3.以获取利益为目的,推荐、暗示学生接受有偿家教或到社会培训机构学习培训的;

4.工作日未经允许在校外社会培训机构兼职、兼课的;

5.无正当理由,拒不承担班主任工作的;

6.在招生、考试、评估考核、职称评聘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7.组织、怂恿学生考试舞弊的;

8.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影响恶劣的;

9.歧视、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10.在学校向学生宣传宗教的;

11.在学校散布反动言论,或向学生传播有害身心健康的思想和信息的;

12.组织、诱导学生参加非法组织、“黄、赌、毒”和迷信活动的;

13.擅自组织学生参加校外集会或商业性活动的;

14.以盈利为目的,向学生推销或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的;

15.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收受学生和家长贵重财物的;

16.擅自停课、调课或请人代课的;

17.在课堂上吸烟或酒后上课影响教学的;

18.工作时间打牌、炒股、玩游戏的;

19.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纪律处分的;

20.其他严重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中“师德”部分的评价结果。

(二)原则上师德师风考核等次为优秀的,年度考核才可评为优秀等次。师德考核优秀者,也可作为当年“学校师德先进个人” 表彰奖励候选人,并在职务评审、岗位聘任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的,绩效考核应定为不合格;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原则上当年不得晋升职务、岗位等级,不得评先评优。教师违反师德规范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撤消教师资格、解聘。

 

附2:工作量要求

(1)每学期病假累计3天及3天以内,事假累计2天及2天以内,不扣工作量分值。

(2)每学期病假累计3天、事假2天以上,要扣工作量分值。测算方式如下:1÷(教育局统一规定的学期上班天数)×(教师实际上班天数)=本学期工作量得分。

(3)因个人原因,每学期提交了书面申请,工作量不达标的,同时附有医院相关病历证明的,得当学期工作量分值的一半。在竞岗周期内,工作量一直不达标的教师原则上不予申报晋升高一级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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