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汉韵薪传”公益朗读大会的通知
全市各辖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各小学和初中校:
为进一步加强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的运用,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的要求,充实传统的诵读比赛、美文比赛、古诗词创作比赛,现将中国教育学会《关于举办“汉韵薪传”公益朗读大会的通知》(见附件)转发给你们。希望各单位加强宣传,鼓励师生以自愿为原则积极参加本届公益朗读大会,努力形成诵读中华经典,感受文学经典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魅力的氛围,努力提高师生的古诗文诵读水平。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11月1日起至2019年7月(2019年2月放寒假前结合有关活动和寒假作业具体落实)
二、参加人员
全市初中和小学学生(有兴趣的教师也可参加)
三、注意事项
1.朗读大会为纯公益性活动,所有初中、小学学生,以及教师均可自愿参加,严禁任何部门收取任何费用。
2.本次朗读大会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优势,采用“互联网+古诗文诵读”形式开展,参与者可关注“清玄读书会”公众号,通过扫描二维码,轻松快捷参与活动。
3.为鼓励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组委会将对晋级全国朗读展示的朗读者给予奖励,颁发优秀组织单位和优秀指导教师等获奖证书。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小学、初中语文学科也将根据诵读比赛、美文比赛、古诗词创作比赛和学业质量监测结果应用的实际情况,继续跟进各初中、小学开展古诗文诵读的开展情况。
附件:
中国教育学会《关于举办“汉韵薪传”公益朗读大会的通知》
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19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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